劳动纠纷
单位不续合同,我该如何维权?
单位不续合同,我该如何维权? 各位朋友:
我的一位朋友在 XX银行 上班(在此强调此行真可恶,还是第一大银行),她是2005年7.25进入该行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2005年8月1日)(合
同为续签,满一年再签订)。在此3年间,未曾因为私事请过假(包括生病)但在2008年7月29日该行通知她让她做好交接工作,并于2008年7月
31日前离开该行。然后说明赔偿2个月工资(30天未通知+2008年工作超过6个月)。她在该行工作了3年整,可银行说赔偿不按工龄算 如果根
据2008.9月<新的劳动合同法执行规定>
1。在合同终止书上未写明她工作年限,只写了2007年XX月XX日-2008年XX月XX日(最后签订一次的合同时间)
2。在赔偿金额通知书上签过字以后的2个月内,单位未将金额结清。
请问:1。工行的行为是否合法?她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她的权益,如果她维权失败,能拿到2个月钱吗?(按<合同法>规定应该赔偿
多少个月的工资呢?)
2。维权失败会被银行提起上诉吗?有没有反诉胜算的可能? 整个维权-->上诉-->反诉会有多长时间?
问题较多,但都是一个法理,合同法我也懂一点,但知晓不全,所以来请教专业人士
请尽快回复诚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yboy……(四川)
提问时间:2008-09-24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