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 1. 如果一个员工2006年8月10日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8月10日又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何时算起?
2. 如果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第三次,如果员工同意,还可以继续签订一年一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如果可以的话,第三年,公司把员工辞退了,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3. 如果已经签了三年一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签订了三年一次的劳动合同,而在第二个劳动合同未满期间,比如才做了两年,公司公司把员工辞退了,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Q1019……(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9-06-16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