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
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 刘某家门前种植油菜,因油菜长势较好,有部分枝叶伸至隔壁邻居菜地,邻居蒋某将油菜枝折断,后刘某至蒋某处评理,蒋某粗口恶语相对,被其老公喝止,刘某找其二儿媳(其二儿子和刘某互为邻居)告诉其情况,二儿媳回家吃饭时,蒋某说刘某如何如何骂她,蒋某二儿子、儿媳、蒋某、蒋某老公一起至刘某门前恶骂,并扬言要打人,被邻居们拦回,中午刘某从蒋某门前经过,被蒋某二儿子两拳打倒在地,其二媳妇压在刘某身上,揪住刘某头发,刘某亦揪住她的头发,其二儿子用脚踢刘某,造成刘某面目软组织挫伤,左眼视网膜震动上,刘某大呼“救命”,邻居闻声出来拉架,蒋某原先在刘某头部打刘某,此时其二儿子也在刘某头部踢刘某,蒋某看到刘某头部有人在拉他二儿子,就想跑到刘某脚部打她,就在这个时候有人看到蒋某二儿子一脚踢在蒋某左腿膝盖下方,刘某在挣扎过程中一脚踢至蒋某腹部,蒋某倒地后就未再爬起(上述情况有派出所调查笔录),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赶至现场,刘某在蒋某老公、村干部等人的陪同下送至医院,经查多处软组织挫伤,蒋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先到一私立医院,后转至市医院,一个星期后又转至本镇医院做手术,左腿膝盖下方粉碎性骨折,现在就蒋某左腿受伤一事,派出所没有找到直接目击证人,刘某共花去医药费4588元,蒋某家支付了3000元后,拒绝支付,针对上述情况,请问刘某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aronw……(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6-14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