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应该有刑事处罚?
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应该有刑事处罚? 我母亲被同村杨世平因田介纠纷欧打致成轻伤(重型):左鼓膜外伤性破裂(穿孔),左下7.8.9三根肋骨骨折,经过乡、县医院的及时治疗,现已经出院回家休养。但杨世平没有出任何费用。在欠账的情况下,母亲只好出院回家休养。出事已四五个月,被告人既没有被拘留,也没有支付医药费。母亲多次到当地派出所,求他们能够伸张正义,将伤害母亲的人绳之以法。当地派出所并没有行动,并拒绝公诉,在无奈之下,同年8月向县法府提起自诉,一审结果:赔偿医疗费及部分误工费等共计一万多,但无任何刑事责任,母亲对此不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仅给母亲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伤害,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也给母亲带来巨大精神痛苦。2009年1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仍在等待最后的结果。如今犯罪份子仍逍遥法外,不仅没有悔过的意识,反而变本加厉,还在同村人面对炫耀自己如何的厉害能干。他的家人更是处处针对我们,还试图继续占我家良田,被我父亲阻拦。父母本就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团结邻里,为人忠实,勤勤恳恳,为了我上大学,四处打工挣学费和生活费,现如今,这层阴影堆积在父母的心中更是疼痛和打击。(不好意思,以上有些哆嗦了。)从母亲打110报案起至今没有拘留过他,请问他是否应该被拘留?如果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不判他刑事责任的话,申诉到高级人民法院是否有希望?另外,是否需要请律师?
我很苦恼,还望各法律界专业人士能够给予指点迷津。万分感激!
补充:
我们提起的一诉和二诉都是《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判他刑事责任仍然很难吗?如果申诉到高级人民法院呢?还望指点一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放弃oo0(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09-06-1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