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如果不够成故意伤害罪,那我能追究他什么责任?他应该赔偿些什么?谁能帮帮我,谢谢了!
如果不够成故意伤害罪,那我能追究他什么责任?他应该赔偿些什么?谁能帮帮我,谢谢了! 您好!我想请问您个问题。我妈妈和我三个阿姨新开了一个店,旁边一个店的店主(男人)跑来,指着我妈妈大骂,说:“这是我的底盘,谁都不能在这里开店!”我妈妈说:“为什么”? 他就开始骂人:“你这个xxx“!我妈妈就回骂了他一句。他一拳打在我妈妈眼睛上,一拳打在下巴,我妈妈随即倒在地上,他用脚踢了两脚,边踢边说“你还会装死啊 !”我两个阿姨赶快跑来,拦住他,制止他继续殴打,他又每人给了一拳,一个打在下巴,一个打在腰上(肋骨受伤),她们也倒在了地上,他又每人踢了两脚,并说:“还会装死啊!”我第三个阿姨打电话报警,他把电话摔在地上,追打我阿姨,阿姨赶快跑出院子,大叫救命,这个人就逃走了。当时他们是在院子里,没有人看到。外面也没有人听到叫救命。强调一下,我阿姨妈妈她们都没有还手打他,一下都没有,也是没有机会。
她们到法院去鉴定了,只能算是皮外伤。我请问,这样子的我们可以追究他什么责任?我有看资料,这只能算是一般殴打么 ?最多只是拘留几天,赔偿几百元钱?那她们的医药费现在都已经花了3000多块了,而且还没有恢复,在继续治疗。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什么的,这些他都不要赔偿么?
希望您能给我回答的详细点,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ka85……(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09-08-03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