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过户引起的纠纷
房屋过户引起的纠纷 房屋已经过户,过户之前口头通知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没有购买。产权变更登记后,再次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知道产权已经变更,有录音。承租人没有行使任何权力。一年后,现在的产权人要求加房租,承租人不同意。理由是否认原房东没有通知他卖房,现在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问:1.录音没有事先经承租人同意,能否作为证据 2.口头通知优先购买权能否作为证据 3.原房东败诉后承担什么责任 恳请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nV2688(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1-03-28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