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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以公司资金困难为借口,利用职权私自借款给公司并收取高额
大股东以公司资金困难为借口,利用职权私自借款给公司并收取高额 大股东以公司资金困难为借口,利用职权私自借款给公司并收取高额利息,合法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5-06-24 19:3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申维丰律师
2015-06-24 20:44
您好,不合法,是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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