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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可以要求赔偿吗?

关于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无关紧要)
二。工作地点(无关紧要)
三。录用条件和工作任务(无关紧要)
四。工作时间
1.因检验工作岗位特殊,每月上班约定时间为26天。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以安排加班加点。
3.(无关紧要)
五。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享受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等假期的待遇。
六。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确定需要加班加点,应按规定发给相应的劳动报酬。2.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月工资为:1800元。超过200元按国家规定须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个人承担。3.(无关紧要)
七。福利待遇   由公司统一办理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其他福利按公司制度执行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无关紧要)
九。劳动纪律(无关紧要)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无关紧要)
十一。保密责任(无关紧要)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请问一下按照这个合同的内容我可不可按照我想要求的赔偿呢?
我们公司是实行劳动综合工时的!他们不管是办公室人员还是员工都是上21.75天!是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执行的!加班也是按国家的规定150%和200%来发放的。可是我们有3位是要上26天,就那我的来说吧,我的底薪是1800每月。我们的工资计算方法是:9.23*7.5小时*26天=9.23*195小时=1800加班费另算。我们的加班费也只有我们底薪的一比一,也就是9.23每小时。对这样的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我们公司对我们进行补偿呢!把我们以前的按国家规定补回来呢?我们也签了合同!合同上班的天数为26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hebi……(上海)
提问时间:2011-03-27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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