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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托了一年多都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要补签,我应该怎么做呢?

公司托了一年多都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要补签,我应该怎么做呢? 我2010年3月1日来这家公司工作,但至今2011年3月27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但是工资有银行代发记录,社保也有社保部门的记录,公积金也都有。昨天老板要求补齐2010年的合同,并续签2011年的合同,因我已经决定辞职,所以拒绝在两份合同上签字。

我记得劳动法是说,未跟员工签合同满一年后,公司应该以实际劳动时间的双倍工资来补偿。

我的问题:
1、因奖金过低,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我可以因公司拖欠了1年才补签这个事儿,来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补偿吗?

2、公司拖欠了1年的合同,现在要求补签,我可以拒绝吗?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说让我补签我不签的责任在我,所以不给补偿?
3、如果签了,签订日期写的现在日期,我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公司要求必须写去年2010年的日期,我有权拒绝吗?

4、如果我现在提出书面辞职,公司有权按照新制定的劳动合同里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我吗?

5、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丹妮666(北京)
提问时间:2011-03-27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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