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和单位纠纷
和单位纠纷 我是2010。1。18号到一家工厂当锅炉工人烧锅炉,当时去的时候我们一共六个人到人事经理那去面试,当时说的是试用期3个月,3个月过后签劳动合同,上五险一金,从1.19号上班一直到4月19号,到4月19号合同也没给签,说要改劳务派遣合同,让等着,结果上班上到5月10号锅炉房领班突然打电话通知说放假,说每个月开生活费具体数目800到1000没定说要开会研究,放假放到9月末在上,这中间我们一直联系这个锅炉房领班,他说给开生活费,结果我们一直等到7月中旬也没给开钱,去单位找人士经理询问,结果说不给签合同也不用我们了,当时我们也没说什么,都回家了,等到9月中旬,单位又叫我们回去烧锅炉了,在10月中旬,去楼上签的合同,签的时候是空白合同,就叫我们签名字,具体有什么东西我们也不知道,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当时其中有一条必须的签的是单位不给上保险,签完后我们12个人当月工资说都给开1800元,等2个月,我们一起上班的就有开3600多的,其中我们6个人开1680元,第3个月,有同事上人士经理那去找,当月开了2100多,说是单位不给上保险,把钱给我们,然后突然告诉说我们有 6个人是季节工,可当时来的时候并没人告诉我们,到年底,这些今年9月份新去的年底的奖金都比我们多1000多,单位从腊月27放假一直放到正月初7,这个时候我们一直在上班,可是过了年一看我们才开2000左右,没有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工资,我们12个人上班工资是两样,其中有几个人他们上班有夜班各种补助,我们什么都没有,就1800死工资,马上又要到5月份了,可能又要不用我们了,我想询问一下,我能不能获得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ftt88……(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1-03-26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