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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单位福利二手房纠纷
单位福利二手房纠纷 我04年在单位买了一套二手房福利房,92年修建,当时没有房产证只有使用证,但在法律事务所见证过(有三份房主与我和事务所各一份),现在单位通知办理产权证但原房主夫妻都去世,单位要求我出示原房主原证件我无法出示就不予办理,请问该怎么办?法律事务所的见证书与公证书有何区别。见证书在法律上能有保障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BBp7175(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02-16 11:5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向长胜律师
2011-02-16 20:17
你想办法给你房子原出卖人的子女协商,先把房子办成原房主子女的户主,再过户成你的户主。见证书只是一般的书证,证明力比公证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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