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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仲裁咨询

人事仲裁咨询 你好:
      我是一名医院的护士,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合同期限是2009.4-2011.4,所在科室为肿瘤科。
      在今年配制给肿瘤病人的化疗药时晕倒,一共晕倒两次后科室不再让我配制化疗药了,在本院的诊断为:应激性压力晕倒症,为对化疗药恐惧而导致。
      两次晕倒后护理部主任曾找我谈话,认为我晕倒主要是对配制化疗药物的心理压力太大而导致,并同意为我暂时调到其他无化疗药的科室,这是今年3月初时的事情。之后一拖到现在合同期快结束时也未为我调科。现在合同到期要续聘,单位以这为理由,如果不能配化疗药就不同意为我续聘。
     我很喜欢护士的工作,因为确实对化疗药物有所恐惧,主要是影响身体健康,我的主要表现为抽血检查白细胞减少及脱发,而导致在配制化疗药中途晕倒。我也很赞成去其他科室暂时缓解一下。
     我想咨询:我现在的情况可以让单位继续续聘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ongru……(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3-2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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