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承租方拒不缴纳违约金,且不按约定时间搬走
承租方拒不缴纳违约金,且不按约定时间搬走 我(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房合同租赁期是从2010年4月20日至2013年4月19日。付款方式约定为每年的3月15日。直到今天(2011年3月25日)承租方仍然未交付今年的房租,并且声明不再租赁我房屋,且不予缴纳违约金。请问律师承租方是否已经构成违约?本合同是否自3月15日就已经终止?或者我是否可以和承租方解除合同?合同规定: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于10日内将房屋腾空交予甲方。请问律师我今天是否就可以要求乙方搬出?并且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为年度租金的百分之五)?乙方在第一年就搬走,违约金该如何让计算?非常着急,急盼答复,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任盐(山东-莱芜)
提问时间:2011-03-25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