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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辞职咨询

关于劳动合同辞职咨询 我去年和单位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里面明确写着如果员工要辞职需提前6个月通知单位,否则处罚员工三个月工资。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如果我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我要离职,那单位处罚我三个月工资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mpart……(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3-23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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