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关系,社保及其拖延工资问题 急 !急!急!!
关于劳动关系,社保及其拖延工资问题 急 !急!急!! 我是上月8号离职,我公司发放工资是20号,是不是我正常离职公司就应该给我清工资,还是等到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有什么法律规定条文?等到我20号要工资的时候,老板说由于社保问题再等下个月清工资,他所谓的问题就是我8号离职,他3月份的保险给我交了,想从我剩下的工资中扣除,有没有具体法律条文?还有就是公司不是每月发工资,而是当月20号发上月的工资,这是不是违反法律啊?我是正常离职,还有就是我试用期的保险也没给交,我是不是可以申请补交呢?还有具体我要申请仲裁,具体应该准备什么,我有劳动合同,其他的都交回公司了,请大家帮忙出出注意,我应该怎么办??我就想拿回工资,这算不算拖延工资?很是郁闷啊,请说的具体些,比如具体法律条文?试用期给交社保有没具体法律条文,我怎么没找到啊、。。。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流水恋落花(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3-2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