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 我在佳木斯租了一户房子,用来做生意,合同上有一条:除供热费和物业费由甲方承担外,租赁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结果合同签完被房东告之,如果办理执照时候要收取房屋的所得税,得由我们乙方承担,原因是合同上写明租赁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这合理吗?合法吗?我需要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XP9110(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1-03-22 12: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赵自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郎宇清律师

北京

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北京律师
赵自勇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16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002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已帮助 5464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