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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被单位解聘有没有经济补偿
退休人员被单位解聘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在被聘单位工作了10年。2001年7月至2011年2月。本人于2010年7月退休。以协保人员身份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今年的一月24号,单位以口头形式通知不再聘用,工资发到2月底,我的月薪为2000元/月,岗位是出纳。迄今为止2月份工资还未到账,我想主张我的权利:工作10年的补偿,2月份的工资全额。另外今年的劳动合同未予本人签过。工作10年期间,合同签过3次,每次6个月。其他都是没有合同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z8507(上海)
提问时间:2011-03-19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