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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求救—关于劳动合同

求救—关于劳动合同 我于2010年11月28日入职公司,至2011年2月28应该是试用期,3月份也没有及时找公司签合同,但是,因为前几天走错一个快递,经理就跟财务说叫我不要来上班,而且3月份的工资当作抵押运费,请问公司这种情况合理吗?对于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公司是通过中国银行转账发工资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想天使(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3-1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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