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有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有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我14年12月全款购买了平罗县明珠嘉园小区35号楼4号商服。看房时,销售员小毛带着我们看的房,她和我是朋友,在看房时她说全款购买只要房款交清就可以办理正式合同。经她带领我和本小区开发商宁夏永欣房地产王经理谈好了单价,当时他也说只要款交清就可以办理合同。因为一次性交清可以优惠,我就打算全款购买。我们谈好后他们和我签订了《房屋认购书》,我积极的在随后几周将所有房款交清,拿到了所购房屋的钥匙。我交清房款后问他们追问办理正式房屋合同。小毛说就要过年了,公司是陕西人开的,他们已经回家了,说年后给我办理。年后我开始催他们给办理正式合同,在这期间,小毛给我出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但正式合同还是没给我办下来。现在,我的手上只有一份《房屋认购书》一份《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还有给开发商打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现在已经六月了,房子的天然气还没有接通,房子的消防栓也没完善,们台还没贴瓷砖,开发商宁夏永欣公司依然还没有给我办好合同?我是不是要和他们打官司,讨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打官司要求其办理合同和完善后期收尾工作,可以吗?胜算有多大?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hj197……(宁夏-石嘴山)
提问时间:2015-06-06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