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仲裁有没有时效规定?
申请期限最长为一年,如果到五年后辞职时要求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现在有的地方仲裁不支持双倍工资,属劳动监察管辖。
在单位连续工作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但是自离开单位一年内不行使的,超过时效。若干年后主张权利,从法律上讲是可以的,但是实践操作上存在难题。若干年后你还能够收集到证明双方持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