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履行合同中出现的争议
履行合同中出现的争议 我于2008年在签订了房屋合同,用于开设酒吧茶艺,合同上有一条是《所有的设施维修维护有承租方承担》。由此在装修的时候我将所有的管道进行了维修维护,装修完毕以后我开了业,生意也蒸蒸日上,在10月3号的时候忽然出现了地下向地面出水。且面积很大出水量极多极快,然后我就请了专业人士进行排查修理但是始终找不到漏水点,看到这个情况出租方感到事情的严重性也开始找专业人士修理但是还是找不到漏水点。就在找水的过程中作为这个房屋的物业公司也参与了维修。在出租方寻找漏水点时直接进行了毁灭式的寻找漏水点,把我刚刚装修的大包厢以及很多地方直接砸掉心疼的我也没有任何办法,在长达进两个月的时间才将漏水点找到。原来是一个地下隐蔽主楼回水管道,因为漏水量太大,在根本无法营业的情况下我还请人每天进行舀水,水源修护后他们的人就撤离了现场,没有恢复原样也没有交代任何情况,刚刚当兵复员的我想着减轻家人和社会的负担,家里的亲戚们都给我借了钱开了这个茶艺,就在我想好好经营把借的钱还掉的同时在经营不到4个月就就出现了漏水,对于我来说就是晴天霹雳,在找到漏水点处理后,当我还没有清理完余水的时候,我多次找出租方协商护肤我的找水时所损坏的地面包厢音响等,出租方非但不管而且还向我索要房屋租赁费,在没有任何经营收入的情况下,并且也没有正常履行合同,因为合同上写到是茶艺经营使用。可是由于出租方的隐蔽管道漏水使我无法经营,所以我根本没有收入,出租方由于我拖欠租赁费把我告上了法院,在没有任何办法的情况下我就简单的修复了一下,想着减少损失就于12月23日牵强开了业,但是由于是地下室空气不流通,装潢设施也遭到了损坏,所以客人进来看看就走了,营业额锐减,有时甚至没有营业额,在营业期间出租方强行把我的电关闭,经过几天的协商有开了电,在3月22号又将电强行关闭至今。2010年的年底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双方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由于我的装潢我申请了房屋鉴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终止鉴定我询问过该部门回答我的只是说出租方说是他们的装修就以出租方的一面之词,就此终结了鉴定,我有房屋装修合同和装修的票据以及装修过程和证人,就这么多的证据都得不到支持,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就不鉴定了?2011年1月法院判决如下:法院也认定了该房屋存在瑕疵也认为该责任归出租方承担。但是判决却是还要给出租方缴纳从10月3号到次年的3月20的房费以及漏水期间的房费。我对这个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请问我该通过什么办法才能得到我应有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9263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3-08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