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一年,房客只交了半年房租,还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不交钱也不走怎么办?
租金、物业和暖气费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房客应予以承担。 现在对方不履行合同,造成合同目的达不到,你可以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补交已经住的租金、物业和暖气费。如仍不履行合同,可以起诉至法院。 至于装的门,在房客离开时,能拆走的就拆走,不能拆走的,折旧给钱。
答:可以就装了几扇门事宜协商处理,达不成共识时,可以要求拆除;不能够以此为由减免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