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时间是一年,房租收了半年,作为房东我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么
合同时间是一年,房租收了半年,作为房东我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么 我作为房东和房客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时间2011年7月2日到期,房租是季付,收取的房租时间是2011年1月2日。由于工作原因变动我打算自己搬回去居住,于2010年12月初通知房客2011年1月3日收回房屋,房客开始一口答应,后来说要缓几天搬走,再后来说过完春节搬走,最后说无论如何都不搬,态度几天就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当初经手的中介协调了几次,对方表示坚决不肯搬走,也不肯根据当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条款执行。中介说他们只是负责客户介绍,这种纠纷他们已经额外帮我协调了但是协调不了,他们不处理。我该怎么办才能收回我自己的房子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key(上海)
提问时间:2010-12-20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