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拥有某套房屋的一部分产权,由于法院已判决,我没有房屋的居住权,但是对方要给我折价款
一 法院只判决 给你折价款。所以你无法主张居住。二 你如果是子女。依法就有继承权 就要尽到法定的赡养义务
没有权利居住,老人可以立遗嘱,剥夺您的继承权。
您好,需要出赡养费的,物没有遗嘱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你有继承权的
您最好说明您与对方的关系及法院判决的内容。
你好老人可以订立遗嘱的
你好,没有权利居住,老人可以立遗嘱处分。
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所以你没有居住权;如果你与老人是具有赡养关系的则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对于遗产如果没有订立遗嘱则适应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您好,可以要求其支付折价款。
你好,没有权利居住,老人可以立遗嘱处分。
没有权利的
要出赡养费
1.判决没有规定你有居住权,你就无权居住
2.需要看你与他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你的父母,你有赡养义务
3.同样需要看你们之间的关系确定你是否有继承权
1.法院判决无居住权,你无法居住的。2、如果是子女,对父母是有法定赡养义务,要支付赡养费的,具体协商解决,要能维持老人必要的生活之需。3、如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有法定继承权。
您好,您如果是子女,就有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如父母的遗产在生没有写下遗嘱给予他人,您作为子女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没有居住权。
户口本使用联系派出所。
看你是否是对方的赡养义务人。
看你是否是对方的继承人。
你和对方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