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法院以合同诈骗为由中止审理,移交公安局,我该怎么办?
法院以合同诈骗为由中止审理,移交公安局,我该怎么办? 2008年4月,张某声称开发住宅楼先交预定金优惠,我就交了他3万元定金。2009年11月,张的楼不盖了,极力介绍我买包工头李某的顶账房。于是我与李签订了合同,张在担保人一栏签了名。我又交付李现金6万元,李给我打了收条。2010年6月,我拿着与张某要回的3万元去找李换正式购房合同、要钥匙,李却跑了。2010年11月我将张、李起诉到法院。2011年3月,法院以合同诈骗为由中止审理,移交公安局。但据我所知,包工头李某杳无音讯,且一贫如洗,根本无偿还能力。张某有正式工作,但法院说他只是过错行为。我该怎么办?我的损失能挽回吗?敬请名家指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雄鹰何飞(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1-03-07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