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各位律师看一下将来打官司会不会被钻文字空子,是不是只要甲乙两方签字就可以了?
请各位律师看一下将来打官司会不会被钻文字空子,是不是只要甲乙两方签字就可以了? 证明
甲与乙在未结婚前,孟友户口属挂户户口。因与甲联姻才更改为合肥本地户口。若是将来甲娘家的房屋征收,乙将只获得婚前挂户户口国家所给予的房屋财产,其他因合肥本地户口所得的房屋财产都将由甲所得,其女儿丙在房屋征收后所得的房屋财产也将归于甲名下。将来夫妻双方若是因任何原因离异,甲,乙,丙的所有房屋财产都归于甲名下。而女儿丙的监护权将永远只归其母亲甲所监护,乙将终生不与甲争夺女儿丙的监护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宝贝快睡(安徽)
提问时间:2011-03-04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