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咨询一下房产买卖纠纷,谢谢
共有财产须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可处理,你本人同意前,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你不同意的,合同不生效,无须对中介与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你爱人是无权处分还是无权代理?你没有说清楚;
其次,若你不同意,买卖房的处分物权协议可能无效,但不等于居间协议的有关的债权部分无效,不等于你爱人不承担责任。
毕竟你们是夫妻,毕竟对方有合理期待,毕竟对方交纳了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以及合同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中介费,按照上海市规定,中介应在完成中介后再应收取。
第二个问题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原协议执行。
1、你妻子违约的话,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需要视合同条款及履行情况判断。
夫妻之间构成表现代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