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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合同何不合理?

合同何不合理?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的爷爷有个厂房动迁,他的有房票面积是180平,开发商按2300元一平给的补偿款,还有两间是30平和28平的无房票房子,是按900元一平给补偿款,现在的问题是,30平的房间是落的我老公的爸爸名字,现在我们拿的的是一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个上面也写明了30平无票房,但是给我们的是45平的房子,这个合同上只是注明了按850元一平*45平=38000元是我们要交的钱数,开发商说是那30平*900元=27000元的赔偿款已经补到这个里面了,但是没有在合同里注明已经抵在里面了,只是写明我们要交45平*850元=38000元,也没给我们开具这27000的收据,还有一点是也没写上回迁的地址,我想问下这合理吗?谢谢了,我很急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j831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3-04 09: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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