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裁员补偿金及未休息完的年假怎样算?
裁员补偿金及未休息完的年假怎样算? 我是2006.03.13日进厂,2008.04.01日续签合同,期限是2008.04.01--2011.06.30。现公司突然宣布将我裁员,同一批一共有19人公司现有1000多人。`请问我这种除了要求经济补偿3.5+1以外,是否适用(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还有我上一年度还有四天年假本年度没有休完,本年度工作五个月可以算多少天年假?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炒人与裁员有什么法律区别? 恳请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gp(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09-05-19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