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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法律受理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受理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1989年,当时我母亲才28岁,因纠纷被人用剪刀扎到左腿,后被截肢,当时打官司法院判当事人赔常损失7千多(后来知道法院的人和当事人是亲戚,无奈签订了协议),当事人每年来我家看往我母亲,但事情已过了20多年,当事人从来没来看望过我母亲,因为当时法律意识淡薄,现在想打官司不知道还可以受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法Z(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2-28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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