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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8月以邮件的方式给公司领导写辞职报告,可领导说让我现继续上班

我2014年8月以邮件的方式给公司领导写辞职报告,可领导说让我现继续上班 我2014年8月以邮件的方式给公司领导写辞职报告,可领导说让我现继续上班,公司找合适人员接替,直到2015年3月实在不想干了,去公司人事科口头告之我要辞职不在上班,可公司从我不上班之日起视为旷工开除我,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不可以要求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
提问时间:2015-05-13 22: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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