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店铺租赁纠纷
店铺租赁纠纷 律师您好:
本人于2007年1月,与苏州一商业中心签定外店铺租赁合同:
基本条款如下:
1、租赁店铺位置及时间
2、甲方(招商方)降根据乙方所提出的实际面积需求进行考察;甲方将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乙方相应面积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筹备工作,若未按时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合作商,如需变动,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才可实行
5、乙方须按甲方提供之“装修要求指南”要求于装修施工前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装修工程
6、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开业时间同时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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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开业后,招商方许诺的所谓客户群、人流量无一实现(这个也就算乐),由于其自身的内店铺经营不利,07年2月末开张,到了7月,居然将内店铺所有经营户赶走,停止营业,偌大个商场只剩下一楼20余家外店铺的经营户,我们很是不忿,在2007年5.1前,我们曾强烈要求,招商方开放经营他们的店铺……但5.1期间,他们只是应付似的开乐2、3家。
由于招商方自身没有实质经营,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_nec(江苏)
提问时间:2008-09-21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