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楼盘规划变更是否合法合理
楼盘规划变更是否合法合理 诸暨A小区,为A,B两个地块统一出让的。土地出让时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建筑指标为:建筑密度《35%,在前期销售宣传中,给业主展示的是统一的,整体的全部高层的规划(原规划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0%)。但是在业主买房后,开发商以同类房型过剩为由,对B地块进行了规划变更。将高层变更为排屋,规划变更后建筑密度上升到33.69%,比原规划提升了近8%。
业主的质疑:A.B地块是混淆概念,该楼盘在受让时以及前期销售过程中是整体的规划,且变更后的建筑密度远超初次规划。
规划处的答疑为:A.B地块是统一出让,但是B地块没有办理相关规划手续。A.B地块是独立的,完全可以进行变更,且变更后的建筑密度没有超过土地出让时约定的35%的上限,即为合法。
提问:1.在楼房销售后,开发商是否有权擅自变更规划。
2.A.B地块统一出让,前期规划为整体统一的规划,现开发商以及规划处所说的,B地块在之前没有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在后期是有权变更规划一说是否成立。
3.规划变更后的建筑密度远大于原规划,但是仍旧在土地出让时的约定指标内。这种规划的变更是否有效。因我们的理解是不管怎么变更,变更后的指标只能小于等于初次规划的指标,即26%以内。请文明我们的理解是否正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lle……(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5-05-09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