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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不接受公司对岗位内容变更,若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员工不接受公司对岗位内容变更,若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我与公司14年签过一份运营岗位的经营责任书,但那仅是14年度的,岗位内容考核期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途公司14年10月22日向全员发出过任命通知,任命我为之前做运营岗时业务模块的HRBP(人力资源业务合作伙伴),但没有签任何新的岗位变更与岗位内容的文件,此岗位我当时有口头同意并接手做相关工作至15年1月28日共3个月多点吧,公司从15年1月29日再次提出要变更我的岗位内容,基于原HRBP岗位还存在,我也并无不胜何原岗位的问题,我不同意,要求继续做原HRBP的工作,现人力通知安排我做相关招聘的工作,说这是我原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我若不做就是消极怠工,我想请问下律师,就HRBP的工作,公司没与我签明确的工作职责相关的合同文件,如果公司以我不接受招聘工作的安排视为消极怠工,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j1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3-1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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