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帮我看下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益没?
帮我看下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益没? 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现与乙方处于恋爱期(恋爱期从2008年至2013年),甲方向乙方承诺2017年甲方28周岁时与乙方结婚,如甲方28周岁时乙方不能给甲方幸福生活时,此协议终止。在甲乙双方恋爱期这段时间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分手,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分手,甲乙双方在结婚之前不得与异性发生恋情更不得结婚,甲乙双方并保证在结婚之前恋爱期互相爱这对方,结婚后更爱对方,甲方在恋爱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不回由乙方打来的电话,发来的短信,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几点,由违反人向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0000(大写:十万元正)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签名及手印
2008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1210……(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08-09-21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