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屋遗留问题
房屋遗留问题 各位老师好:
之前我爷爷、奶奶在新民市有18间房子,但是文革的时候强迫上缴了15间,给留了3间自用,然而这三间当时被政府使用,但是房产还是归在我爷的名下,现在房子被拆了,盖起了商业城。
前几天到政府部门咨询了这事,而且也查到了房产证明,承认我爷爷的所有权,但是说面积超过了150平,所以不给补偿。
想咨询下各位老师,像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得到一定补偿? 有哪个法律条款证明超过150平的房子不予补偿?
如若可以我们应该怎样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魏丹123(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1-02-18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