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这样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有一项是这样的:
存在以下情况时,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3.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5.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严重亏损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这个意思是公司要是结业倒闭了,我们是没有钱赔的是么?请问签了这种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以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tmin(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4-29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