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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手房三方协议纠纷

二手房三方协议纠纷 本人购买一套二手次新房,房子2010年12月卖方房主收的房,产证需到2011年3月才出来。中间遭遇房产调控政策,在与房主、中介签订三方协议时,写明税费都由买家承担。遭遇新政后我将多出3万元营业税。但三方协议对过户时间未写明。如我要求5年后进行产权交易合理避税或以此为条件要求房主承担部分新增税款,是否合理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c812(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2-1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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