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的分割问题
房产的分割问题 我们家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对象的爷爷和爸爸的单位分的(父子在一个单位),平房三间南北房,2006年我们结婚的时候,由于房子太老了所以我婆婆就想翻盖一下,当时就去和我对象的三个姑姑商量,她们当时已同意翻盖房子但未出资,并表示不来争房子(没有任何纸制的协议,只是口头承诺),因此房子翻盖后我们一直在居住,并且房产证上也是我公公的名字。但现在我对象的二姑却要求回来居住,理由是此房子有她父母的两间,请问我们有权拒绝吗?她是否还有权利来分割房产?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ppy2……(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1-02-11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