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业务项目重大幅度降低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合法吗?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仲裁维权的
如果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不可解除合同
您好,这是不合法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不合法的
你好,违法的,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不合法的,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您好,不合法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你好,不合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5-04-01 14:28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的补充: 2015-04-01 14:29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公司这样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索赔
您好,这样是不合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您好,按照您所述,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给付经济赔偿金,每满一年工龄,给付两个月的工资补偿,您的工龄,可以主张三十个月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