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员工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资料就直接走了,公司可否扣除这30天的相应工资?可以扣那扣得比例应该是多少?

员工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资料就直接走了,公司可否扣除这30天的相应工资?可以扣那扣得比例应该是多少? 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没有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只给人事发了短信任何离职手续都没有办理就走了,请问他这30天的工资公司有没有权利不予以发放,因为公司没有人接替他的工作,公司也收了损失。或者这30天的工资可否扣除其中一部分作为惩罚,如果可以扣除,那么按什么比例扣是合适的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ln(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03-24 15:5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