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临时工工作四年公司没上保险现在辞职可以要求补偿嘛?
可以要求补缴
你好,可以。
你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您好!
(一)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三)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四)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七)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八)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九)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您好,可以
你可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的
可以要求补偿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可以的,要求单位补缴或变现
你好,现在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就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违法应承担支付补偿金、补交社保费用等责任。
您好,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您好,劳动法规定,必须上五险,超过一年没上保险的,给予经济补偿,不到一年的,补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