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纠纷案,望正义的律师能帮帮忙伸张正义!!!
遗产纠纷案,望正义的律师能帮帮忙伸张正义!!!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我的外祖父(姥爷)于今年1月24日病逝,其生前系黑龙江省建国前退休干部。于2009年黑龙江省发了12万元房屋补助,我们家有一个舅舅和三个姨,加上我妈一共5个兄妹,但是我姥爷的主要赡养义务是我们家尽的,当初房补发下来的时候他们都知道,而且是我大姨接收的并存在他的名下。那时候我姥爷在我大姨家住。后来老人家因为与我大姨不和,要上我们家住,走的时候老人要求把钱还给他,可我大姨不干,直到最后才拿出来10万元,说那3万他自个花了(老人去我大姨家的时候还有1万元存款),就是不给了怎么着吧。我们也没说什么,花就花了呗。接下来我姥爷就一直在我家居住。去年我们家要买房子,我姥爷说我赞助,到时候我也住新房去!就要把那10万给我们。我妈不同意,怕我姥爷去世后他们来闹,我爸说那就立个字据吧。于是就写了个字据,大体是: 。写完后就去公证处公证。我爸带着我姥爷去的,公证处的人看完了字据说,老人还活着呢,这算赠与,不用公证,于是就回来了。2010年黑龙江省又发了5万元钱,因为我姥爷在我家住,所以钱是在我们家,他们也都知道。这5万在我们家人上了保险还房贷还有生活开支什么的就花了。结果老人今年年初走了,我们第一时间就通知了他们。因为我那三个姨和我妈都在山东工作,我舅舅还在黑龙江,所以舅舅没来。他们来我家以后,吃喝住坐车火化下葬的钱他们一分钱都没有出,全是我们家出的。花了7000元。当初花之前他们说你们家先掏着吧,到时候一起算。结果办完事以后他们把我老爷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死亡证明都得到手以后,却说那7000元你家掏就掏了吧,丧葬费我们(不算我家)几个分就分了吧,那15万我们几个就不要了,就这么着吧。然后就走了。今天问的黑龙江省说了我姥爷的丧葬费一共能发5万2千元。这是我姥爷的遗产啊,我妈作为他的合法儿女,又是主要赡养人,他们几个在我老爷生前都没尽孝心,现在我姥爷走了回来抢钱来了,还说什么不给我妈我姥爷的遗产,凭什么啊!继承法上规定的与老人居住的和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遗产时应当多分,有赡养能力而未尽的应少分或不分。他说不给就不给了?真是笑话! 还说什么就是不给了,你来打官司啊,你来打官司我连那15万都要回来!
所以我想问一下,那15万是我老爷生前的财产,我姥爷有支配能力,他选择了把那钱赠与给我们家,还有字据为证,就算打官司他们有没有权利要那已经花出去的15万?那钱算不算遗产?如果算的话我们家的字据能保证我们那15万不被分么?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b1994……(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1-27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