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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子我们能接收吗?

这样的房子我们能接收吗? 律师您好!
    我是2009年12月30日在郑东新区相济路与庙张街交汇处签订购买观屿国际的房子,开发商是河南超达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签订的是2010年12月31日交房,结果延期到2011年1月19日——25日交房。。延期交房了可以理解,问题是:交房的五大责任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单没有;消防安全没有;小区绿化没有;小区道路是临时用红地毯从大街铺到进楼梯处,不然没办法进入小区看房,地面高低不平,主体楼外粉刷漏底,天然气 暖气主干道还没有连接到我们小区内。。。                                                      我们的房间内:门窗关不住,墙体,地面高低不平,有的地方就没有粉刷,墙体施工洞也没有补,想用水测试厨房,卫生间做防水了没有,自来水龙头没有安装,水管也没有固定,客厅宽窄不相等、、这么多的问题房我能接吗?他们通知收房的程序是:复查业主资料-发放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手册-签订临时管理条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缴物业费-发钥匙-验房-结束。开发商纯属应付交房,忽悠我们老百姓。还说我们胡搅蛮缠。说;“只要主体楼竣工就是交房,你们提出的问题先缴费我们再处理,不然的话,超过元月25日可是你们违约。。”是我们违约吗?律师,请您在百忙之中帮帮我们,我们该怎么办?况且他们是一个小开发商,只开发这样一个楼盘,前期交房都不讲诚信,以后还会为我们诚心服务吗?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连依子(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1-2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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