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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 离婚

房产 离婚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人为男方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赠与,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出资对房屋进行装修再建

男方婚姻存续期间属于过错方,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没有房子

离婚财产分配时,最多能为女方争取多大的权益?

2、如果在离婚时,女方没有主张房屋分割,房屋拆迁时,女方能分到安置房吗?份额多少?

3、家庭共有田地使用权,如被征用,离婚后女方是否能按名下田地份额分得利益,田地以家庭为单位分配,女方户口迁出是否有影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喳217(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1-21 13: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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