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1975年发生的工伤,当时未申报,现在当事人所在企业改制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出诉求,要求企业
1975年发生的工伤,当时未申报,现在当事人所在企业改制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出诉求,要求企业 当事人于是1975年发生工伤,一只眼睛被铁屑所伤,当时没有作工伤认定,通过治疗,铁屑被取出,1997年由于受伤眼睛视力逐渐下降不得已做了更换晶体手术,视力恢复,且企业给他报销了手术费。今年企业要整体转让,受让方要求全员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出诉求,认为企业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给予其伤残补助金、救业补助金、及旧病复发治疗费,但企业无法确定赔偿标准,在此求助律师,企业应该如何应对。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utobr……(天津-红挢区)
提问时间:2015-03-02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