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1975年发生的工伤,当时未申报,现在当事人所在企业改制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出诉求,要求企业

1975年发生的工伤,当时未申报,现在当事人所在企业改制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出诉求,要求企业 当事人于是1975年发生工伤,一只眼睛被铁屑所伤,当时没有作工伤认定,通过治疗,铁屑被取出,1997年由于受伤眼睛视力逐渐下降不得已做了更换晶体手术,视力恢复,且企业给他报销了手术费。今年企业要整体转让,受让方要求全员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出诉求,认为企业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给予其伤残补助金、救业补助金、及旧病复发治疗费,但企业无法确定赔偿标准,在此求助律师,企业应该如何应对。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utobr……(天津-红挢区)
提问时间:2015-03-02 21: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