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少给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讨回!
关于公司少给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讨回! 本人于2011年入职某一公司,2014年1月份由于公司经营困难,选择裁员。当时人力资源经理与我们面谈。让我们离职,并给2个半月经济补偿金。我们10多个人同意后(被逼无奈),签署离职协议。离职协议是这么写的。 由于公司经营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给与乙方(我们)经济补偿金2.5个月(含当月工资)。我们算来算去非常不合理,去劳动仲裁是否能得到支持?谢谢、签署的这份协议中,他在经济补偿金中含当月工资,是否以此让此协议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ng43……(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02-28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