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租赁房屋未到期,甲方买房,需要给乙方多少赔偿。
租赁房屋未到期,甲方买房,需要给乙方多少赔偿。 甲方租赁乙方房屋2010年12月至2016年8月,但应有事2015年1月将房屋卖了,提前两月前口头通知乙方,乙方口头同意。甲方给予乙方两个月的搬迁时间,并未收取乙方后续租金,但到期后乙方不搬迁并要求赔偿。合同上标记为:如甲方违约退还乙方租金,并按承租所交租金的20%的违约金。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需要赔偿乙方那种1、当年的租金及20%的违约金。2、4年租房费用的20%违约金。3、4年总租金加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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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810360……(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5-02-23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