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是否算违约,是否要赔偿在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赔偿金额?
辞职是否算违约,是否要赔偿在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赔偿金额? 各位律师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08界的毕业生,当时和广州的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面有这么一条:
“其他约定:应届生本合同期内违约须赔偿企业为帮助应届生解决第一年住房困难而预支付的房租300元/月*12=3600元(按实际发送月数赔偿),户口档案办理的费用750元。”
现在我辞职了,请问这个赔偿合理吗?需要赔吗?我查了资料和我自己的一些见解是辞职(我辞职申请是4月10号,上面的期望离开日期是5月10号)应当不属于违约的,而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正确吗?希望各位懂法律的朋友给点意见,谢谢。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如果我在书面申请的时候提出的期望离开日期是5月10号,但是如果在4月30号就把所有东西都交接完毕了,公司也同意这天可以离开,那算违约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51013……(广东)
提问时间:2009-04-22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