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老板单方面解除合同
老板单方面解除合同 我09年11月进入一家公司上班,2010年6月3日老板说公司由于生产发生重组,你的岗位被撤除了,所以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当时我觉得老板在欺骗我,就没有在老板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签字。后来我终于发现老板只解除了和我一人的劳动关系,别的同事依然上班。9月初我就去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1,补发从6月4日到仲裁开始当天的工资;2,经济补偿金3,赔偿金4,竞业限制补偿金。仲裁员只同意判决:补发我的工资。还说要了补发的工资,就不能再所要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竞业限制补偿金了。我不同意仲裁结果,就上诉到了区法院。请问那仲裁员的判决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osbi……(北京)
提问时间:2011-01-12 20:25